兰博基尼大道鲁莽行驶  拿督级司机不认罪  7000保释候审

兰博基尼大道鲁莽行驶 拿督级司机不认罪 7000保释候审

( 哥打丁宜10日讯)在士乃─迪沙鲁大道被指危险超车的“兰博基尼”Huracan Coupe 跑车司机是一名拿督,今天被带到法庭面控时不认罪。

上个月,网上流传兰博基尼( Lamborghini)车队,在大道违例超车的视频,引起广大民众的回响,警方事后也调查了5名司机。

其中一名被告是65岁的拿督Lim Thean Seng,他今日在哥打丁宜推事庭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,在推事 Rashidah Baharom不认罪。

控状指出,被告于7月29日上午10时,驾驶一辆车牌号码为KV 2369 E的轿车,在道路上以危险驾驶,事发地点在士乃─迪沙鲁大道54.4公里至55.5公里。

此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(1) 条文(鲁莽驾驶)调查,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5年,以及罚款多达1万5000令吉。

被告也被控在同一地点、同一时间和同一日期,鲁莽驾驶豪华车,以致可能对他人造成危害。因此在刑事法典第279条文下(在公路鲁莽驾驶或骑坐)被控,罪成可坐牢长达6个月或罚款2000令吉,或两者兼施。

主控官是Ahmad Khairuddin副检察司,要求推事以1万令吉保释候审。

被告代表律师是 Mohd Syakirin Syazwan,求情指其当事人无意逃跑,加上因患有糖尿病,曾中风和接受过了两次心脏手术,须每月到吉隆坡医院复诊检查。

“他也是一个商人,需要监管自己的生意,所以经常要在公司。”

最终推事批准以7000令吉和一句擔保人允许被告保释候审,案件订于9月5日提交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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