狼父性侵2女儿  致一人怀孕   30指控702年监禁  234下鞭笞

狼父性侵2女儿 致一人怀孕 30指控702年监禁 234下鞭笞

(麻坡14日讯)狼父性侵亲生女儿,甚至强奸成孕,恶行人神共愤,法官判刑702年监禁、234下鞭笞。

53岁被告莫哈末拉昔承认过去6年强奸和性虐待2名女儿,在听了通译员近一个小时讲述,被告人只能低头摇脑,接着在法官面阿布峇卡说:“我愿意为所做的一切受到惩罚。”

法官宣判,刑罚从被捕日即7月10日算起,所有监禁刑罚同时执行,鞭刑则分开。

53岁被告莫哈末拉昔罪成坐牢42年,鞭24下。 (图:Utusan)

也就是说这名狼父须坐牢42年,鞭刑234下。唯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288条文,一名被告最多可被判鞭刑24下。

根据控状,被告在性侵女儿时,是名清洁工人。如今女儿分别为12岁和15岁,其中一人已怀孕5周。

此事件直到一名女儿胸痛到医院看诊时,发现已怀孕,被告兽性才被揭发。

被告面临30项指控,其中19项涉及强奸,另外11项是猥亵指控。

法官阿布峇卡宣读裁决时表示,此案不存在对被告行为刑罚所须考量的因素,因为受害者是他自己的孩子。

此案的主控官是 Danial Munir,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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