扎希获判释放不等于无罪  邢智立:检控官任命由首相决定  想象空间大

扎希获判释放不等于无罪 邢智立:检控官任命由首相决定 想象空间大

(笨珍6日讯)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获高庭批准释放不等于无罪(DNAA),马青柔佛团长邢智立指出,检控官的任命是由首相来决定,这给大家很大的想象空间。

涉及47项健康思维基金会贪污控状案的阿末扎希,前天获高庭批准释放不等于无罪(DNAA)。

本身也是律师的邢智立在文告指出,无事省释(Discharged not amounting to acquittal )指的是法庭撤销被告的刑事诉讼,但是保留法律追究权。

“换句话就好像小时候小孩子打架,怕打输的那方边跑边喊:‘你再不走!我叫我哥哥来!’的意思。”

他指出,在马来西亚一切的刑事诉讼由检控官开始,也就是说检控官主导着刑事诉讼的大权,该怎么打,怎么罚,很大程度影响着法官的判决。

他说,一般发生在检控官要求停止诉讼时,法庭通常都会听取他们的意见。但这通常发生在刑事诉讼的初步阶段。

“扎希的案件其实发生在表罪成立后。什么叫表罪成立?意思是如果检查官可以证明证据确凿的情况,99.99%是由被告犯下该罪行,法庭将会宣判表罪成立(Prima Facie)。基本上如果被告不辩护,那么就是肯定定罪了。”

他指出,过后将进入被告辩护环节,辩方必须针对控方的证据提出有利的疑点和证据。辩护完成后,法庭才会进入审判程序决定是否对被告顶罪。

他说,回到扎希的案件相对特别,因为作为一国的副首,控方已经成功证明他犯下罪行,表罪成立。而检控官可以在法庭未经过辩护环节就要求判于他DNAA。

“检控官的任命是由首相来决定,这给大家有了很大的想象空间。会不会是另一个小孩打架的故事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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