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庭宣判赛沙迪  4罪名成立  监7年‧鞭2下‧罚1000万

高庭宣判赛沙迪 4罪名成立 监7年‧鞭2下‧罚1000万

(吉隆坡9日讯)MUDA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被控4项串谋失信、滥用资金和洗黑钱,高庭今日宣判罪名成立,监禁7年、鞭笞两下,以及罚款1000万令吉。

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Azhar Abdul Hamid 指出,基于被告的抗辩无法在所有4项控状挑起合理疑点,因此做出这项判决。

他在聆听控辩双方对刑罚的请求后,最终判决赛沙迪监禁7年、鞭笞两下和罚款1000万。

代表律师为哥宾星要求法庭暂缓执行刑罚,以等待上诉获得批准,法官Azhar Abdul Hamid 批准这项申请。

■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被控4项名成立。(图:Bernama)

高庭于去年10月28日宣判,赛沙迪所面对的串谋失信、滥用资金和洗黑钱4项控罪,表面罪名成立,必须出庭自辩。

阿查哈裁决之后,接着聆听赛沙迪的求情,以及控辩双方对判决的陈词,以便做出判刑。

此案主控官为拿督Wan Shaharuddin和 Mohd Afif Ali副检察司,赛沙迪代表律师为哥宾星和Haijan Omar。

辩方律师一共传召4人供证,包括赛沙迪、土青团前宣传主任、赛沙迪前特别事务官和前私人秘书,并于3月14日宣布完成举证工作。

赛沙迪是2021年7月被控。根据控状,赛沙迪于2018年担任土团党青年团长期间,与拉菲克串谋挪用受托保管的100万令吉党资金。

另一项控状指他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之间,滥用12万令吉选举献金。

两项洗黑钱控状指出,赛沙迪分别于6月16日和19日在新山的一家银行,将两笔源自不法活动的5万令吉,由他所持有的马来亚银行回教银行户头,转移至他所持有的土著信托基金账户。

赛沙迪的刑罚
第1控状:串谋失信:监禁3年,鞭笞1下
第2控状:滥用资金:监禁2年,鞭笞1下
第3及第4控状:洗黑钱:各监禁2年及罚款500万令吉(或2年监禁取代)
*2项洗黑钱控状同步执行,其他控状分开执行。

Bernama新闻:https://www.bernama.com/bm/jenayah_mahkamah/news.php?id=2242960&fbclid=IwAR0APGzj-zQkPuselmoiQlMevT25ZOeb5qP3L7cx5ie7hFiOqWQOxav-1o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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