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昔加末24日讯)利民达一间杂货店,限制顾客要购买30令吉以上商品,才能买2包补贴食油,这波操作被举报,自食其果罚款3万令吉。
柔佛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(KPDN) 局长 Lilis Saslinda指出,这事件于10月7日被揭发,杂货店业者于11月21日被控上昔加末地庭。
她指出,法官Rahimah宣判,业者罚款 RM30,000,原因是向其顾客销售受管制商品(即补贴包装食用油)时,施加条件。
“施加条件是只有在店内购买价值30令吉或以上其他物品,顾客才可以购买两包一公斤(kg)的包装食用油。”
她说,对于消费低于30令吉的顾客,只允许购买一包一公斤的食用油,这是不允许的销售条件。
与此同时,Lilis Saslinda说,昔加末另一家零售商因销售某名牌个人护理产品,被揭发是假货而被罚款4万令吉。
该名业者是于去年12月22日,官员突击检查时,发现售卖冒牌品。
Lilis Saslinda强调,当局将继续打击违例销售行为,执法时绝不妥协,任何投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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