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麻坡30日讯)男老师被指控于2年内,在学校图书馆性侵3名男学生,受害学生年仅10至11岁,令人发指。
35岁被告Mohd Fauzi Musa是名老师,今日带上法庭,被指控于2019年至2020年期间,在东甲一所宗教学校的图书馆,向三名男学生伸出狼爪。
《每日新闻》报导,他今日在法官Abu Bakar Manat表面,否认有罪。案件订于明年1月16日,委任被告代表律师,并提呈案件文件。
男老师面对5项控状,第一控状指2020年1月2日,下午4时,在学校图书馆对当时10岁的男学生进行性侵犯。
第二和第三控状,2019年10月和2020年1月,对男一名11岁的男学生进行性侵犯。
第四和第五控状,2019年11月和2020年1月2日,下午3时至4时,他在同一地点再次对另一名11岁男学生做了同样的行为。
所有的控状,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法第 14 (a) 条文,并与同一法令第 16 (1) 条同读,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和鞭刑。
根据相关法令第16条的处罚,被告可被监禁5年,甚至鞭打最多两次。
此案的主控官是Danial Munir,被告没有代表律师。
主控官认为被告罪行严重,向法官提出拒绝保释候审。但被告以自己有3名1至6岁的孩子要照顾,要求给予最低条件允许保释。
最终,法官批准以1万令吉保释,但被告每月到利丰港的警局报导,并且不可以骚扰受害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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