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山商家霸公共车位  剥夺民众泊车权利  市长:当场捉到罚RM500

新山商家霸公共车位 剥夺民众泊车权利 市长:当场捉到罚RM500

(新山30日讯)商家把公开泊车位私有化,拿椅子等物品霸位,严重影响民众泊车权力,新山市长提醒,一旦被执法人员发现,当场罚款500令吉。

民众对于新山多个商业区,出现业者霸占泊车位的情况,感到恼火。

根据英文报章《星报》报导,民众郑金良(译音,Tay Kin Leong) 指出,位于彩虹花园士南邦路,一到傍晚沿路便常见霸车位现象。

“看到椅子等物品,放置在沿路按摩院前空置的泊车位,让人懊恼。”

他知道业者此举是为了保留泊车位给顾客,但这却剥夺的其他访客的泊车的权利,很不公平。

他指出,这种情况造成明明有泊车位,但他得绕着一排商店至少转三圈才能找到可以停泊的车位。

一名家庭主妇Melissa Sofian也认同,经营者不应自私地霸占公共泊车位,尤其有者占用了四到五个泊车位,带给其他人不便。

■商家用椅子霸车位,为民众带来不便。( 图:The Star)
■商家用椅子霸车位,为民众带来不便。( 图:The Star)

废弃车和轮胎占位 

除了彩虹花园,淡杯和Setia Tropika的商业区一样出现霸车位的现象。

参馆顾客G. Suretharan(38岁)说,一些汽车维修中心通过放置损坏的车辆和轮胎,来占用泊车位。

“我无法把车泊在用午餐的餐馆前,因为大部分车位都被旁边的汽车维修中心占据了。”

他甚至觉得,有些车辆看起来像是已经泊在该处有段很长时间,应该被移走,以方便其他人使用这些车位。

市长:当场罚款RM500

对此,新山市长拿督莫哈末诺拉占指出,商家要保留泊车位,必须向市政局购买泊日季票,市政局便会将有关位置以黄色框标记,并提供立牌以表明该泊车位属于相关业者保留位。

他提醒,包括按摩院在内的商家,不得通过将物品放置在泊车位,来霸占泊车位。

“如果被我们的执法部门抓住,可以当场罚款500令吉。”

他强调,当局只对某些场所(例如诊所)保留位置,为方便病人和长者使用。

目前,新山市政局管辖范围内,约有 6万9000个宪报公布的泊车位。

↓↓最近新闻↓↓

Facebook Comments Box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