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年前车祸   造成18岁少年身亡  男老师认罪罚5800

6年前车祸 造成18岁少年身亡 男老师认罪罚5800

(麻坡、笨珍11日讯)6年前车祸造成一名少年身亡,男老师承认有罪,罚款5800令吉。

《每日新闻》报导,43岁的Mohd Nor Fazli Rashid涉及6年前的5月18日,下午2时15分,在笨珍往市区方向的Parit Limbong路行驶时,失控驶入反方向车道。

当时的车祸涉及3辆交通工具,其语更导致18岁骑摩哆的少年身亡。

这名被告的老师于昨日在麻坡推事庭,承认自己的罪行,推事Fatin Dalilah宣判罚款5800令吉。

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 43 (1) 条文下,即疏忽驾驶导致车祸,罪成者可面临罚款最高1万令吉,和可被监禁不超过1年。

此案的主控管是Mohammad Ari副检察司,被告没有代表律师。

但被告请求推事从轻量刑,因为他还需要抚养正在求学的孩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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