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山17日讯)救护车鸣笛又亮灯,客货车被“拍到”不让路,司机被召唤到警局接受调查,被揭发没有客货车(motovan)驾照。
针对网上流传47秒视频,一辆白色的Hiace客货车,于今日上午10时,在巴西古当大道17公里处,没有让路给救护车事件,至达城警区交警于今晚发文告,指警方已采取行动。
文中指出,交通执法与调查组已经召唤司机到警局接受调查,有关司机是一名38岁的本地男子。


警方援引在两条法令调查:
1)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9(2)L条文(LN 166/59),没让路给警方、救护车、消防车等单位。
2)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 56(1) 条文,没有货车驾照(GDL)。
警方提醒,当警车、消防车或救护车等紧急车辆鸣响警笛和警示灯时,其他公路使者须靠左或右,甚至停下让路,以方便紧急车辆的通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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