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山13日讯)没有依条例为外籍员工安排符合标准的住宿,去年就柔佛雇主的检控共19项,另外开出的传票有85张,罚款额高达101万6000令吉。
掌管柔佛投资、商贸、消费事务及人力资源事务的行政议员李廷汉指出,雇主为为受雇的外籍工人提供住宿设施,必须依据1990年员工房屋、住宿及设施最低标准法令(446法令)第24D条文,并且获得劳工部的住宿证明。
他说,任何违反法令规定的雇主一经被控罪成,可被罚款高达5万令吉。

李廷汉指出,2023年,在相关法令下,柔佛劳工局开档104份案件,当中有19项检控,罚款总额达5万7000令吉。
另外也并发出85张传票,罚款总额达101万6000。
李廷汉也透露,2021年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,柔佛州已批准的雇员住宿证书申请,总数为4473份,涵盖4153名雇主、320家住宿提供商,总床位容量21万7023人。
“柔佛劳工局将不时进行执法行动,以确保柔佛州的雇主遵守第446号法令的规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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