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山14日讯)优厚薪水作诱饵,13名外籍女子以为来马当女佣和工厂女工,岂知却被迫卖淫,一天接客35人,身心饱受煎熬,直到警方展井取缔捣毁行重,才得以逃出火坑。
卖淫集团逼良为娼,恫言不想卖身就得每人付1万1000令吉“赎身”。
在无法承担“赎身费”情况下,这些女子被囚禁卖淫,一人每天接待的嫖客可多达35人,每次收费100至200令吉,过夜则300令吉。
45岁本地首脑落网
柔佛总警长M古马于今日新闻发布会指出, 调查发现,有关卖淫集团自去年11月起,便开始策划非法卖淫活动。
柔州刑事调查组的反伤风化、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(D7)于4月21日至5月1日,在新山及古来展开5次突击行动,救出了13名女子,年龄介于22至49岁。
警方同时也逮捕8名“Bala党”成员(4名本地、4名外籍人士),包括45岁的本地首脑助查,捣毁有关卖淫集团。
冒充旅游入境
M古马指出,初步调查,卖淫集团经由代理,以招聘工厂女工、女佣为饵,再由代表协助购买飞机票,并且以旅游签证入境我国。
“这些女子入境时,被交代和教唆以旅行理由到访我国,甚至会获得3000令吉冒充游客。”
他指出,要是有女子入境时被拒绝,则会被带到邻国,然后通过老鼠道非法入境。
女子被带到中转站期间,护照和手都会被没收,然后再告知并不是从事工厂和女佣工作。
“这些女子被告知须接客卖淫,如果不想干,就要付1万1000令吉,再自己解决回国问题。”
行动中,警方起获13台手机、41个安全套、24本护照、8730令吉现款、卖淫记录簿、门禁卡和钥匙等,还有一辆Proton Exora休旅车。
所有被救出的女子已被送到庇护单位,至于涉案嫌犯于今日带上庭面控。
其中有5人被控39项罪名:
13项: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(ATIPSOM)第12条文
22项:1966年护照法令第 12(1)(f) 条文
4项:1959/63年移民局法令第 15(1)(c) 条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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