藏有走私酒被捉到  雇主想塞RM18000賄賂警方  多加一条罪

藏有走私酒被捉到 雇主想塞RM18000賄賂警方 多加一条罪

(新山21日讯)住家藏有走私酒,男子遭警方取缔时,竟想用1万8000令吉行贿,结果多加一条罪行。

至达城警区主任莫哈末苏海米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警方于6月19日,下午约2时,在Air Biru花园一间住家,突击检查一间藏有逃税酒的住家。

他说,当时, 51岁本地男子(雇主)多次拿出现金,试图向警方行贿要求释放其员工,即一名48岁尼泊尔人。

他强调,警员已多次警告对方不要这样做,但该名男雇主仍然坚持想塞给警方1万8000令吉。

“因此,警方也将这名雇主一迸逮捕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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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箱走私酒
总值逾6万

莫哈末苏海米说,落网的雇主将被交给反贪污委员会,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 17 (b)被调查。

至达城警方接获情报后,携同大马水警行动部队(第二区)展开取缔行动,并起获了60箱各种走私酒类,连税估价6万7791令吉。

“被捕的工人是货仓看管员。行动中还发现了新包装的酒类,以及儿童饮料。”

他说,存放货物的地点是雇主的住家,不是出租房屋。

此案援引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 (1) (d) 条文(收藏或拥有未经关税局批准的货物)调查。

至于外籍员工在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16 C条文下,被扣留5天,直到6月24日。

该名员工没有犯罪记录,但雇主于2022年已有私藏逃税酒的前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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