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山7日讯)6岁女童失踪案,31岁嫌犯将于明日被控上法庭,且面对15项控状。
柔佛总警长M古马今日发文告,针对7月20日,在新山Eco Galleria发生的女童被掳走一案,警方已将调查报告呈给柔佛副检察司办公室。
他说,被告将于明日(8月8日)分别在新山和古来法庭,被控15项罪状,包括:
※1控状:刑事法典第363条文(掳绑),绑架合法监护下儿童,罪成可判监禁最长7年和罚款。
※1控状:刑事法典第346条文(秘密非法禁锢),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2年。
※7控状:刑事法典第292条文(拥有猥亵物品),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3年或罚款,或两者兼施。
※4控状: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8(b)条文,拥有、收集及索取儿童色情照片,罪成可被监禁判最长15年、鞭笞最多3下。
※1控状: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0条文,拥有性虐待儿童的物品,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5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,或两者兼施。
※1控状: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5(a)(ⅱ)条文,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长10年,或罚款最高2万令吉,或两者兼施。
M古马促请民众尤其父母时刻监督孩子的活动和身心灵发展,并及早发现儿童性侵罪行,让犯罪者受到法律制裁。
民众若有任何情报,可致电柔佛州警方热线(019-279 2095)或行动是联络号码(07-221 2999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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