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山26日讯)“泊车虫”又出没,于夜间向民众收取泊车费,警方在新山市区采取行动,4人被扣查。
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指出,警方于日前(24日)晚上8时30分至晚上11时50分,在黄亚福街采取行动,负责执行任务的是1名警官和6名警员。
他说,警方逮捕4人,年龄介于21岁至54岁,他们的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0(3)条文,一旦罪成可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坐牢最长6个月,或两者兼施。
他指出,此次行动是为了对付非法向社区收取泊车费的行为,并希望任何人可遵守条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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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新山26日讯)“泊车虫”又出没,于夜间向民众收取泊车费,警方在新山市区采取行动,4人被扣查。
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指出,警方于日前(24日)晚上8时30分至晚上11时50分,在黄亚福街采取行动,负责执行任务的是1名警官和6名警员。
他说,警方逮捕4人,年龄介于21岁至54岁,他们的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0(3)条文,一旦罪成可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坐牢最长6个月,或两者兼施。
他指出,此次行动是为了对付非法向社区收取泊车费的行为,并希望任何人可遵守条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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