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吉隆坡29日讯)赛沙迪成为我国首名被施予鞭刑的政治人物,高庭法官拿督阿查哈阿都哈密解释,赛沙迪身为一名国会议员以及年轻人的偶像,应该以更高的标准行事及做一个好榜样,启发年轻人。
高庭去年11月10日宣判,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被控4项串谋失信、滥用资金和洗黑钱罪名成立,判处7年监禁、鞭笞2下和1000万令吉罚款。
这使到赛沙迪成了国内首名被施予鞭刑的政治人物。
《星洲日报》报导,阿查哈阿都哈密今日解释做出这项判决的理由。
他说,赛沙迪有身为民选代议士,有责任为其在麻坡区国会议席的选民争取权益,因为选民信任他及投选他。
“身为一名国会议员以及年轻人的偶像,他应该以更高的标准行事及做一个好榜样,启发年轻人。”
赛沙迪去年被判罪成后,当天下午已经已向高庭入禀上诉通知书。
法官宣判,赛沙迪的第一控状关于触犯刑事法典第406条文(串谋失信)罪名,监禁3年,鞭笞1下;第二控状刑事法典第403条文(滥用资金)罪名监禁2年,鞭笞1下。
第三及第四的洗黑钱控状,各项监禁2年及罚款500万令吉,若不能偿还罚款以各2年监禁代替,但是两项洗黑钱控状的刑期为同步执行。
法官谕令赛沙迪即日起入狱,但批准赛沙迪在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期间,暂缓执行刑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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