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男撞后逃  害别人右手骨折  被控上庭认罪罚5500

华男撞后逃 害别人右手骨折 被控上庭认罪罚5500

(新山25日讯)华裔男子涉嫌撞后逃,造成被撞司机右手骨折,被控上庭时俯首认罪,被判罚款5500令吉。

《8TV华語新闻》报导,27岁被告Christopher Lim Ka Hen于昨日(24日)被押往柔佛新山推事庭面控。

他在聆听控状后,当庭承认有罪。

控状指出,男子被控于1月17日,凌晨3时10分,驾驶宝马BMW轿车,驶至新山Sungai Danga路与顺利花园(Nusa Bestari)路交界处时,没有顾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情况下驾驶,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(1)(疏忽驾驶导致交通事故)。

随着被告俯首认罪,推事Nur Fatin 判处他罚款5500令吉。若被告无力缴付罚款,则必须以坐牢6个月取代。

新山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主任古马拉山本月19日证实,警方正在追捕一辆白色BMW轿车的司机。

案情显示,涉案轿车当天经过路口时疑似没停车、没礼让其他车辆,结果撞上一辆第二国产Aruz轿车。

事故导致26岁的Aruz轿车男司机右手骨折,但男子肇事后没有下车查看,而是直接扬长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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