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署发放酒牌  新山市政局鉴定地点   只要符合条件  不实行“禁酒令”

县署发放酒牌 新山市政局鉴定地点 只要符合条件 不实行“禁酒令”

(新山27日讯)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,新山市政局不反对辖区内销售酒精饮料

新山市长拿督Mohd Haffiz指出,除非收到公众投诉,市政局将审查辖区内商业场所售卖酒类的政策是否适用。

《Sinar Harian》报导,新上任的Mohd Haffiz于今日首次主持新山市政常月会议后,在新闻发布会就媒体询问,会效仿怡保市政局,探讨在穆斯林占多数地区实施禁酒令一事,做出回应。

他指出,销售含酒精饮执照(俗称酒牌)属于新山县署权限,市政局只是扮演鉴定适合售酒地点的角色。

“市政局负责对开展酒精饮料销售活动地点,提供适用意见,特别是遵守距离住宅区、教育机构和祈祷场所方圆200公尺范围的规定。”

Mohd Haffiz也说,目前市政局没有接获任何异议,所以不会探讨实施禁酒令,一切仍维持现状。

他不讳言,有关政策将根据收到的公众投诉而做出检讨。

“我们会检查申请的地点(酒类销售)是否有任何公众投诉,包括滋扰等方面。”

他说:“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,我们不会反对(出售酒精饮料)。”

早前报导,怡保市政局正在研究,在穆斯林居住地实行“禁酒令”(禁止售卖酒精饮品),引起非穆斯林反强。

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認為,此举是为了维护多种族社区之间的和谐与关系,并防止该问题演变为政治争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