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山25日讯)不满前方轿车减速,超车后三度后退撞车的男司机,被控上庭时流下男儿泪,哭诉很后悔,要求轻判 。
这宗事故于(22日)下午3时10分,在敦阿都拉萨路的第6支路发生。
50岁的大马籍男子不满前方Axia轿车因错过了路口时放缓速度,便驾驶货卡粗暴超车,并且发生口角后,三度退车连撞击Axia轿车,造成事主损失1万5300令吉。
涉案的货卡司机Muhammad Firdaus(50岁)今日被控上新山法庭,面对两项控状,他俯首认罪。

目前失业的他更是泪洒法庭,请求减轻刑罚,因为他没有收入,而且还有妻子和七个孩子。
“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,不会再犯了。”
在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(蓄意破坏)的罪名中,被告撞击了一名男子的黑色 Perodua Axia,造成损失超过 25 令吉,即 1万5300 令吉。
推事Atifah Hazimah判处罚款7500令吉,或12个月监禁替代。
在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 43 (1)条文中,被告因不谨慎驾驶,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险。
推事 Nur Fatin宣判罚款5500令吉,或6个月监禁替代,以及吊销驾驶执照。
被告罪成共判处罚款1万3000令吉,若无法缴付罚款,则须坐牢18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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