确诊新冠肺炎导致收入受影响,以及亲人因冠病逝,可向国家天灾管理机构申请特别援助金。
行动党文打烟区州议员黄益豪、明吉摩区州议员周忠信先后发出文告,告知民众“新冠肺炎特别援助金”申请详情。
隔离期间仍有收入不获申请
民众确诊新冠肺炎,被卫生部(或卫生局)指示强制隔离,或接受新冠肺炎治疗期间,收入收到影响,可向国家天灾管理机构( NADMA)申请每日100令吉冠病援助金,申请顶限为1400令吉。
冠病确诊者若因为卫生局规定强制住院治疗或居家隔离,收入受影响
国家天灾管理机构(NADMA)在疫情期间,已设立“新冠肺炎特别援助金” (Bantuan Khas Covid-19),援助确诊冠病被迫隔离,进而导致收入受影响的国人。
有关患者可申请每日100令吉的援助金,最多申请14天,即可获1400令吉(14天)。唯每人仅限申请一次,意味着如果再度确诊或被强制隔离,无法再提出第二次申请。
不符合资格者:
1)非公民
2)在强制住院治疗或居家隔离前已经没有工作
3)在强制住院治疗或居家隔离期间依然有收入或薪水。
申请者需填写表格,并提供支援文件:
1)冠病确诊申请表格 ( Lampiran A )
2)大马卡副本
3)卫生部文件:
i. 发出的隔离通知书
ii. 医院提供的冠病治疗病假单
4)说明失去收入表格 ( Lampiran B )
5)银行户头月结单
申请表格可以通过以下网站下载:
. Lampiran A -冠病确诊申请表格:
http://www.nadma.gov.my/images/nadma/documents/bantuan/Bantuan_Khas_COVID19_lampiran_a.pdf?fbclid=IwAR1dLr2WMd94Uxq41CsUrfzEZyJMjVJY3Yqujy5bcuzSaoc5lEg03vMfv5Y
. Lampiran B – 说明失去收入:
http://www.nadma.gov.my/images/nadma/documents/bantuan/Bantuan_Khas_COVID19_lampiran_b.pdf?fbclid=IwAR2XwGJAw2PWOnzTwaxHZofZPiXulWqSd_9etV7_GGru29WYoXE8jJcld_k
. Lampiran C – 代申请者声明和银行户口资料(如果自己有银行户口,则不必填写此表格)(Surat Perwakilan Kuasa):
http://www.nadma.gov.my/images/nadma/documents/bantuan/Bantuan_Khas_COVID19_lampiran_c.pdf?fbclid=IwAR1Tz4U4mA_vYQS0zuaOBnPfzQsDjg4boYXWC8zu-UqZhwckbCdks3-SLu8
死亡抚恤金
另外,根据国家天灾管理机构(NADMA)新冠肺炎死亡病例管理特别援助指南,所有经卫生部证实死于冠病的大马人,死者继承人可申请最多5000令吉的一次性援助金。
周忠信指出,每名死者只有一名继承人可申请该援助,且需要准备医院证明的申请表、死亡证书副本、申请者身份证副本及银行户头副本等文件。
详情可浏览 http://www.nadma.gov.my/ms/bantuan-khas/bantuan-khas-pengurusan-kematian-covid-19。
申请人可通过:
1. 电邮:bkcovid19@nadma.gov.my
2. 或者Whatsapp国家天灾管理机构的电话号码:011-1321-8056
(把已填妥的申请表格和相关文件,存成document、PDF或拍照传过去即可,必需清晰能读。只能传送文件,对方不会接电话。)
3. 或者邮寄至:
注明
“Sekretariat KWABBN:Bantuan Khas COVID-19”
Ketua Pengarah
Agensi Pengurusan Bencana Negara(NADMA)
Jabatan Perdana Menteri Aras 7,Blok D5,Kompleks D,
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,
62502 PUTRAJAYA
国家天灾管理机构会依据所收到的文件,决定援助金额或拒绝不符合资格的申请,并且会在30个工作日内,以转载的方式把款项汇入申请者的银行户头。
更多详情,请浏览国家天灾管理机构的官网:http://www.nadma.gov.my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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