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麻坡13日讯)擅自扩建、建到沟渠上,麻坡市议会出动泥机,展开拆除行动。
麻坡市议会今早9时,在Sri Bakri花园 III一间住宅前,进行了拆除行动,因为屋主未经市议会许可,在沟渠保留处建造建筑物。
当局早前已根据1974年道路、沟渠及建筑物法令(133法令)第第70条文和第 72 (6)条文,向该住宅业主发出出次警告竹通知书。
由于屋主迟迟未能遵守指示行动,麻坡市议会主席下令采取拆除行动。
参与此次行动的还有麻坡县署、麻坡土地局、固体废料管理机构(SwCorp)、麻坡水利灌溉局(JPS)、麻坡警方局,以及市议会技术部门的代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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