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追逐1公里开两枪  通缉犯头部中弹  同车女子落网  起获爱他死与毒烟弹

警追逐1公里开两枪 通缉犯头部中弹 同车女子落网 起获爱他死与毒烟弹

(新山9日讯) 柔佛动物园(Zoo Johor)外发生的枪击案,警方证实,遭警方开枪射伤是拥16项刑事及毒品前科、且被列为通缉犯的28岁男子。车内还有一名年轻女子落网。

同时,警方证实,嫌犯驾驶本田 City 轿车在市区危险飙车,危及民众的生命安全,警员在紧追1公里后被迫连开两枪,其中一枪击中嫌犯头部。

案发于昨日(10月8日)下午约2 时,在Gertak Merah路(柔佛动物园附近)发生。

警方开出两枪警告
嫌犯头部中弹 伤势稳定

柔佛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今日在柔佛警察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,揭露了案件的来龙去脉。

他透露,警方巡逻车在发现该本田 City 轿车行迹可疑后试图拦截检查,但司机拒捕,并以极度危险的方式飙车逃逸,甚至沿途冲撞公众车辆。

“司机驾驶行为极度威胁道路使用者与公众的生命安全。警方在追逐了整整 1公里后,被迫向其驾驶的车辆连续下达警告,并开出两枪,其中一发子弹击中嫌犯头部。”

拉哈曼说,司机中弹后车辆失控撞向路边轿车,随后被赶抵的警员制伏,并紧急送往新山中央医院(HSA)抢救。警方证实,嫌犯经救治后目前情况稳定,无生命危险。

背负16项强奸、劫案及毒品重罪
是至达城毒品案通缉犯

拉哈曼透露,经背景审查,现年28岁男嫌犯的前科累累,是一名极危险重犯。

★毒品前科: 触犯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》第 15(1) 条文(滥用毒品)、第39A条文及第12(2) 条文(拥毒)。

★刑事前科: 曾因触犯《刑事法典》第395条文(结伙抢劫)、第376条文(强奸)、第379条文(偷窃)及第379A条文(偷窃车辆)受查。

★通缉身份: 司机是至达城警区正在追缉的一宗毒品案通缉犯。

车内搜出逾6300令吉摇头丸
含氯胺酮电子烟

拉哈曼指出,警方在搜查嫌犯的本田 City 轿车时,当场起获了总值约6350令吉的各类新型毒品:

★爱他死摇头丸(Ekstasi): 7包塑料袋,重约373.8克,市值约 2,100 令吉。

★氯胺酮/K粉烟弹(Ketamine Vape): 17 颗含有氯胺酮液体成分的电子烟弹,重 6.8 毫升,市值约 4,250 令吉。

车内29岁女子也被捕
拥危险毒品前科

警方同时在副驾驶座逮捕了一名29岁的本地女子。查验证实,该女子为男嫌犯的同伙,同样拥有 1项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 15(1) 条文的前科。

两人事后接受的尿液筛检结果均呈阳性反应(对冰毒 Methamphetamine 呈阳)。

警方援引企图谋杀及贩毒等4项重罪立案调查

拉哈曼表示,警方目前已向法庭申请扣留令,并援引多项严厉法令对两名男女嫌犯展开深入调查:

★《刑事法典》第 307 条文(企图谋杀)

★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》第 42 条文(鲁莽及危险驾驶)

★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》第 39B 条文(贩运毒品,唯一死刑或终身监禁)

★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》第 15(1) 条文(滥用毒品)

随着真相大白,警方也彻底澄清了昨日网传所谓“警员误伤无辜公众”的猜测,证实枪击行动系针对重犯与毒贩的合法且必要执法行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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