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东甲22日讯)犯案累累的“长虎”因扣押期间借上厕所逃走,落网后被判监禁12个月。
绰号“长虎”的33岁罗兴亚籍男子阿都哈敏,于去年12月15日因恐吓罪,被押到东甲推事庭面控时,从推事庭逃走。
他匿藏13天后,于12月28日在吉打双溪大年落网,并于前日(20日)再度被带上法庭,
控状指阿都哈敏于去年12月15日被带上庭面控,借故上厕所拉屎,要求负责监管的警员打开手铐。然后,便趁扣留室门没有上锁,逃跑到附近丛林。
“长虎”抵触刑事法典第224条文(抗拒或阻碍对其他人的合法扣留),此罪行可被判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,或两者兼施。
“长虎”听了控状后认罪,推事查丽达宣判监禁12个月,并于被捕日(12月28日)算起。
此案主控官为柔州副检察司东姑 Amir Zaki和Muhammad Qaiyum 。被告代律师是拿汀 Freda Josephine Gonzales和 Muhammad Hariz。
被视为要犯的“长虎”,尚有4项控将在东甲推事庭审讯,抵触罪行为刑事法典第388条文(恐吓)、第342条文(非法禁锢)、第506条文(刑事恐吓),分别于2月14日及16日过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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