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法庭逃脱   今年关键证人逝世   “长虎”勒索罪名不成立

去年法庭逃脱 今年关键证人逝世 “长虎”勒索罪名不成立

(麻坡19日讯)拥多项罪名的缅甸籍罗兴亚人被告“长虎”(Long Tiger),因关键证人逝世,勒索罪名不成立。

东甲推事庭扎里达阿都嘉巴宣判,“长虎”在不等于无罪情况下获释。

唯“长虎”因涉及多项罪状,加上今年初因逃狱罪成判监12个月,仍须在牢里服刑。

绰号“长虎的阿都哈敏(32岁)于昨日被带上东甲推事庭,所涉及的一项刑事法典第388条文(以恐吓提控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之罪等而进行勒索)罪名。

被告代表律师拿督沙哈鲁丁阿里指出,基于案件的关键证人鲁克曼哈在审判期间去世,辩方尚未完成对证人的盘问。

此案主控官为诺沙米拉嘉拉鲁丁,被告代表律师则是沙哈鲁丁阿里及阿兹法。

去年12月15日上午11时55分,“长虎”正因为这起恐吓案被押上东甲法庭时逃走,轰动全国。最终“长虎”于12月28日,在吉打双溪大年甘蔗园内屋子落网。今年1月20日因逃狱坐牢12个月。

至于“长虎”还涉及的案件有刑事法典第506条文(刑事恐吓)、刑事法典第376(强奸)。

↓↓相关新闻↓↓

↓↓最近新闻↓↓

Facebook Comments Box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