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山8日讯)身份证丢失报假案,结果反被控上庭罚800令吉和1000令吉。
一名华裔男子和一名印裔男子,因为丢失身分证,却又不想以罚款方式,向国民登记局办理新的身分证,因此向警方投报遇劫。没料到反被警员识破,换来更高罚款。
2名男子于昨日被带上新山推事庭面控且认罪。
其中44岁华裔男子 Chin Chen Yee(44岁)被罚800令吉或用1个月牢狱取代。推事是Nurmadiana Mamat。
他向警方谎称自己于7月3日晚上10时45分,在 Sutera Utama花园被2名摩哆匪掠夺,以致身分证、执照、提款卡、500令吉款都被劫走。
另一被告是31岁的R. Kumaraguru(失业人士),则被推事Mohd. Zulhilmi Ibrahim宣判,罚款1000令吉或3个月牢狱取代。
R. Kumaraguru向警方谎报,7月4日早上7时30分,在皇后花园被抢劫,以致身份证、提款卡和180令吉现款被抢走。
两人是在刑事法典第182条文(报假案)被控和罪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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