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山7日讯)23岁女子报案声称遭强奸,男子矢口否认,并宣称是在你情我愿情况下发生性行为。
《大都会日报》报导,一名女子昨午约4时,前往投报指自己遭性侵,随后警方立即带她到医院接受检查,同时也前往强奸地点进行调查。
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说,警方事后调查21岁的涉案男子,男子否认强奸,并指两人下你情我愿发生关系。
他指出,结果女方承认报假案,原因是男方想再次发生性关系,但她不想,所以决定报案指被强奸。
他说,初步调查,由于此案没有强迫或非自愿成分,评估后不存在强奸罪行。
反之女事主因为蓄意报假案,在刑事法典第182条文下接受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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