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峇株巴辖16日讯)酒后不开车,2名司机罔顾公路使用者安全上路,被警方截查后,带到警局“打卡”上面子书。
峇株巴辖警区严打酒驾,连续两日在市区展开“醉酒行动”(OP MABUK)。
前晚(14日)逮捕49岁男子,检测后体内酒精含量超标。昨晚11时至今日凌晨3时的行动,又逮捕了69岁的男子,同样体内酒精含量超标。


两人更被带到返警局接受调查, 同时拍照作记录。警方将违例者照片放上官方面子书专页,希望警惕民众。
酒驾者将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 45(A)(1)下被调查,一旦罪成都可判监禁高达2年,罚款1万至3万令吉不等。重犯者可被加倍惩罚,即可坐牢长达5年,或罚款2万至5万令吉不等。
所以不想在被马赛克的情况下,身分被公储于世,喝酒后请不要开车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