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吉隆坡18日讯)选民明日到投票站投票,并没有限制不能穿裤和拖鞋,唯严禁有政党或联盟竞选标志服饰。
明天就是第15届全国大选,虽网上流传许多版本,提醒选民要遵守服装规范才可进入投票站。但选委会澄清,至今没有对选民做出服装规范。
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,穿任何服装都可以进入投票中心投票。
相关法令下,投票站方圆50公尺内,不得出现任何政党标志,包括印有候选人名称或政党标志的衣服、帽子、饰品、雨伞和水瓶等。
违例者可被判监禁长达1年或罚款5000令吉,或两者兼施。
选委会选举教育组主任哈萨鲁说,选委会不曾针对选民服装,发出任何指南,所以也没有严禁穿拖鞋等的说法。
“想穿什么就穿吧!不是也有人穿着Cosplay服装,或是婚纱去投票吗?”
他说,短裤、日本拖鞋、德国拖鞋等,都可以接受。。
唯他还是提醒,虽然没有就选民穿着做出规范,建议选民穿着端庄整齐,一般场合可接接受的服装。
“就像是普通出门时的穿衣就行了。”
他说,唯一的例外就是不得穿戴印有候选人名字或政党标志的服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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