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8少年骑士被撞死】终极判决 :沈可婷,你自由了!

【8少年骑士被撞死】终极判决 :沈可婷,你自由了!

(吉隆坡11日) 8少年骑士被撞死一案,今日上诉庭判处,女司机沈可婷无罪释放。

沈可婷上诉得直后,法官告诉沈可婷:“你现在自由了。”(you are now a free person)。

对于此案,沈可婷首度公开经由媒体向事故的少年家属致歉。

她称自己并非故意造成这起车祸,指坦言即使自己道了歉,也无法让已逝重回家人身边。

她本身也会因为这宗悲剧,承受着痛苦和困扰,并会抱憾终身。

2017年2月18日发生的轿车撞死8名蚊型脚车事件,经过数无次判决和上诉,今日上诉庭三司出终极裁决,无论结果如何,控方和沈可婷都不能再上诉。

上诉庭三司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,另两人是拿督哈欣韩查及拿督阿兹曼。

代表答辩方(控方)陈词的是沙菲克副检察司。案件于今早9时开庭。

■案件终于告一段落,沈可婷难得露出笑容。(The Sun Daily)

三司听了控方完成陈词后,做出上述裁决。摘录内容如下:

(一)哈达丽雅问:警方在案发路段前两三天,取缔蚊型脚车,答辩方(控方)是否知道原因?

(二)警方认同蚊型脚车危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,也收到公众对蚊型脚车的投诉。

(三)案发路段是斜坡、视线黑暗、树木遮挡路灯,沈可婷不知道也无法预计会有30至40辆脚车在前方路段。

(四)哈达丽雅问答辩方,车技很好的司机,在公路上看见有猫出现,是否可时煞车?

(五)哈达丽雅问,是否有法律阐明,凌晨3时20分在有关公路上骑脚车是合法的?(答辩方没回应)

(六)哈达丽雅问,是否有法律阐明,轿车在有关的公路上行驶,是否合法?(答辩方回应合法)

(七)证人供词指车祸前,有数辆交通工具经过该路段,以证明交通工具当时是可以在不太快速的情况下行驶。但证人无法说出哪些交通工具。

新闻背景

2017年2月18日凌晨时20分,柔佛古庙众神夜游结束后,沈可婷在新山内环公路驾驶车牌“JQB 9984”的轿车,撞上骑驶蚊型脚的少年,造成8人丧命。

8名死者分别是莫哈末阿兹烈(14岁)、莫哈末沙鲁(14岁)、莫哈末菲道斯(16岁)、法巫占(13岁)、莫哈末阿兹哈(16岁)、莫哈末哈利德(14岁)、莫哈末沙鲁尼占(14岁),以及哈察(16岁)。

2019年10月28日:新山推事庭宣判沈可婷表罪不成立,当庭无罪获释。

2021年2月18日:高庭法官莎娜斯于2021年2月18日,推翻推事庭裁决,裁定沈可婷表罪成立,需回到推事庭自辩。

2021年10月10日:新山推事庭宣判沈可婷的罪名不成立,当庭无罪获释。

2021年10月12日:控方在同年10月12日针对推事庭判决,入禀新山高庭提出上诉。

2022年4月13日:新山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推翻推事庭判决,裁定沈可婷罪名成立,并判处她6年监禁以及罚款6000令吉,不得暂缓执行监禁刑罚,需即时入狱。

2023年4月11日:上诉庭三司推翻高庭裁决,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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