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麻坡20日讯)3名成绩优秀青年涉嫌在油棕园、住家内,强奸年仅12岁少女,被控上庭时不认罪。
三名青年Muhammad Ammar和Muhammad Anaqi(18岁)、 Muhammad Daniel(20岁)今日带上麻坡地庭,被控在8月和上周强奸一名未成年相识少年。
他们3人中有两人是大马教育文凭(SPM)的优秀生,在聆听了控状后,在法官Abu Bakar Manat面对表示不认罪。
根据指状,Muhammad Ammar 和 Muhammad Anaqi 被控于8月14日晚上11时30分,在峇株巴辖四加亭附近的油粽园里强奸一名12岁少女。
两人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5B(轮奸)条文,罪成者可被判监禁长达30年。
至于 Muhammad Daniel被控于7月中,晚上8时30分,在少女住处强奸对方,抵触刑事法典第 376 (1) (强奸)条文,一旦罪成,最高刑罚是20年监禁和鞭刑。
此案主控官是Danial Munir副检察司,要求法官让被告以2万至2万5000令吉保释。
被告Muhammad Ammar代表律师是Aqmarul Aqil Ismail,他也代表另外两名被告申请报释。
代表律师请求法庭考虑到三名被告的学业和课外成绩记录,放宽对他们的保释。
最终法官批准每人保释金为 8000 令吉,并且各需要一名担保人,3名被告也必须定时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,并且不得打扰或联系受害人及其家人。
如果他们不遵守规定的条件,法院将决定撤销对三名被告的保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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