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业场所使用电视盒   播放未经授内容  小心警察找上门

营业场所使用电视盒 播放未经授内容 小心警察找上门

(新山26日讯)商家非法使用未经授权的电视盒或流媒体设备,遭到警方和Astro上门检举。

新山北警区商业罪案调查组携同Astro代表, 日前到7间被Astro点名的营业场所突击检查,主要是相关商店使用流媒体设备,播放了未经授权的影视内容。

有关行动旨在提高商家业者对非法流媒体的认识,因为一旦涉及非法流媒体活动,相关营业场所业者将会接到警告,并要做出解释。

因此警方促请商家和员工,停止所有使用如电视盒的流媒体设备,以免触法。

根据早前报导,警方与Astro展开合作宣导工作,劝告商家企业不要在滥用流媒体设备,播放未经授权的内容。

2022年版权修正法案已于同年2月10日在宪报上发布,对旧有法令进行多项修正,包括加强通过流媒体技术侵犯版权的执法部分。

因此,商家非法展示付费电视服务提供商,如Astro和其他广播公司的未经授权内容,属犯罪行为。

根据版权法令第41(1)条文,非法串流内容是违法行为,一旦被定罪,可被判罚款高达20万令吉、监禁长达20年,或两者兼施。

因此商家受促停止使用非法流媒体设备,否则须确保已获得适当的订阅或认购,并且已获允许在指定场所播放,提供合法的娱乐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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