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麻坡1日讯)“如果有人对你的妹妹做出这种行为,你会是什么感受?”法官在庭上训斥青年强奸犯的行为,并宣判5年监禁和3下鞭刑,青年闻判后更是泪流满面,服刑前更抱着父亲相拥而泣。
18岁巫裔青年Muhammad Irfan被控于10月22日,上午9时至10时间,在居銮一间住家,性侵年仅14岁的少女。
被告被带上麻坡法庭面控,聆听了控状后,俯首认罪。
《每日新闻》报导,此案的法官Abu Bakar宣判时,庭上训斥被告:“你也有妹妹,如果有人对你的妹妹做出这种行为(强奸),身为哥哥的你,会是什么感受?”
法官说:“如果我们不想让自己的家人发生不好的事情,就不要对别人做出同样的事。这个惩罚不是结束,而是给你以后的一个教训。”
被告强奸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条文,罪成可被判最长监禁20年和鞭刑。
最终法官宣判青年Muhammad Irfan监禁5年和监禁3下,刑期从被捕日(10月24日)算起。
此案主控官是Danial Munir副检察司,被告没有代表律师。
根据案情,受害少年来自雪兰莪巴生,与青年是在社交媒体上认识。两人相识一个月后,少女便搭巴士到居銮找青年,之后被告趁着在住处干下性侵未成年少女的行为。
青年父亲在知道儿子被判刑后,不示在庭外流着,并在拥抱了儿子后,目睹儿子被带到马六甲双溪乌浪监狱服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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