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山24日讯)青年教13岁少年开车,警方开档调查。
针对网上流传,一名男子教未成年男子驾车的照片,警方于昨日中午12时接获通知。
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发文告知指出,初步调查,事件于2月18日,下午约5时30分,在福林园游乐场一带发生。
他说,驾车的是13岁少年,坐在身旁是25岁男子,也是保姆的儿子。
当时青年以教少年驾车为由,允许对方驾驶其轿车。
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(1)(a) 调查,即疏忽将儿童暴露在可能致使其遭受肢体或情绪受创。
罪成者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不超过2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。
同时也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39(5)条文调查,即允许未成年者驾驶交通工具。
罪成者可被罚款最多2000令吉或坐牢最长6个月,或两者兼施。
警方促请知情者致电警方热线072182323,提供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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