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父母就该被这样对待?男生疑遭老师打至脸瘀青  警方已开档调查

没父母就该被这样对待?男生疑遭老师打至脸瘀青 警方已开档调查

(新山6日讯)10岁男学生在校上课时,疑遭老师动粗打至脸瘀青,举报者控诉:“难道他没有父母,住在福利院,就应被这样对待?

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指出,警方于今早8时30分接获通知,指网上流传一名学生被老师打伤的贴文,对此展开调查。

他说,事件证实于12月5日,下午4时42分已收到此案投报。报案人是23岁本地男子,宣称一名男学生于12月12日,在位于Abdul Rahman Andak路的一所学校的实验室被老师殴打。

“受害人是10岁男学生,右脸颊有瘀伤和疼痛。”

拉勿说,此案将在从副检察官处获得调查令 ,事件仍在调查中,警方将听取涉事目击者的证词协助调查。

此案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(蓄意伤人)调查,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1年,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,或两者兼施。

公众如果有任何与事件相关的信息,可以直接拨打新山南警区热线:07-2182323。

另外,针对贴文者控诉,当男生跌倒哭泣时,除了被拳打,更被扯头发拖到办公室。

“就因为孩子没有父母,老师就斗胆这样对待他?”

贴文者质问,是否因为男学生他住在福利院,受到的待遇比动物还差。

“这不是教育,而是伤害孩子。不管多么顽皮,都要遵守SOP。”

他更斥责,如果老师想要使用藤条,绝对可以,但是要遵循标准作业程序(SOP),不应把男孩的脸打得黑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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