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山27日讯)华裔青年偷拍乩童女友洗澡,被逮着后认错,并愿意自首接受法律制裁。岂知报警后,庙方竟起乩降驾,以“神明”训示索赔,青年无奈签下2万令吉赔偿协议。
家人事后觉得不妥,便再次报警,警方回应,案件已开档调查,受害者不能擅自要求赔偿。警方建议,若要赔偿私了,受害人须先撤销案件。
周姓华裔青年(22岁,兼职促销员)今日在姐姐(34岁)陪同下,寻求土团党非巫裔臂膀组织柔佛州公共投诉局主任林道祥协助,希望庙方撤回赔偿协议。

庙方查闭路电视揪出偷拍者
周姓青年说,早前因农历七月中元庆,到位于新山东北区一间神庙帮忙,并且在庙里过夜三天。
他坦言,8月30日晚上,因一时好奇,便偷窥21岁女子洗澡,并用手机录影。该女子的母亲也是神庙理事,男友是神庙乩童。
他说,女子当晚已意识到被偷拍,庙方第二天早上便查看闭路电视,发现他是偷拍者,他当下也承认错误,并被踢出庙方的会员名单。
青年知错想自首
警察要求受害者先报案
他意识到自己犯错后,回家告知姐姐,并表态想自首。姐姐带他到警局,警方告知须受害报案,否则难以立案。
因此,姐弟俩便上门与受害者沟通,对方同意报警。就在女受害者于9月1日报警后,周姓青年便于同日被警方逮捕,并且扣查4天。
由于青年已删除偷拍视频,手机便被警察没收,以复原文件,至今未有进一步消息。

深夜被召去神庙见“太子”
赔偿金须自己赚
没想到两三星期后,即9月24日晚上约11时,青年接获庙方来电,声称“太子”(神明)要见他,他便在姐夫陪同下到神庙。
周姓青年指出,到了神庙后,其姐夫为表尊重在庙外等候,他则独自在庙里会见“太子”,在场的还有约15名理事。
他说,在被“太子”训斥后,理事便要他对受害者做出赔,并要他自己报价,以免他们要求的赔偿额过高。
姐姐补充,由于对方人多势众,弟弟畏惧,便说了赔偿2万令吉,初时乩身(乩童)认为,若要分期摊还,应赔偿3万令吉,最终“掷筊”显示太子同意2万令吉赔偿金。
这笔赔偿协议12个月摊还,首11个月还1700令吉,最后一个月1300令吉,自11月起每月的8号还钱。如果延迟还钱则加1.5%利息。
赔偿书附带条件为有关赔偿额不得家人索取,须靠周姓青年自行赚取。
周姓青年声称,由于在孤立无援,当场签下赔偿书。
家人冀由法律裁决
希望庙方撤销赔偿书
之后,青年与家人商量后,觉得案件已交给警方调查,私下赔偿书不合理,便于9月25日凌晨,前往警局投报。警方也认为,一是撤销案件做出赔偿,二是继续走法律程序、撤销赔偿书。
她说,警方指有关案件援引刑事法典377D条文(何破坏体统的猥亵行为)调查,罪成者可坐牢最长2年。
对于自己的偷拍行为,周生青年承认自己确实做错,也甘愿接受法律制裁,并承诺不再犯。
其姐姐也说,由于家庭复杂,她的父母离异后,父亲另娶又有了5名孩子(包括涉案的周姓青年),但随着父亲过世,周姓青年母亲也离家,现在由她负责照顾同父异母的弟妹。
经此事件后,除了把案件交给警方调查,她也会就弟弟偷拍行为,让对方接受辅导。

庙方通告禁周姓青年
进入庙里敬香膜拜
庙方负责人向媒体解释,由于周姓青年已把偷拍视频删除,警方告知证据不足,难以提控,为了给受害女子交代,才会进行协调。
她说,是青年主动提议赔偿,庙方并没有威逼对方。
她强调,如果青年没有受到教训,日后恐怕会变本加厉。
庙方也于9月3日发布通告,指周姓青年因纪律问题,违返庙规,经理事一致决议,8月23日起卸下神庙一切职务和除名,更禁止对方以香客身份进入庙里敬香膜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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