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幼姐妹疑惨遭母亲与新欢  用拐杖虐打全身伤

年幼姐妹疑惨遭母亲与新欢 用拐杖虐打全身伤

(麻坡3日讯)年幼姐妹花在父母分居后,竟被母亲和新欢用拐杖虐打,疑得亲生父亲去报警。

被虐打的是5岁和6岁的女童,身上有明显的伤痕,包括瘀肿。

《Sinar Harian》报导,麻坡警区主任Raiz Mukhliz指出,警方接获两姐妹的生父投报后,于9月29日下午2时30分,在三马路( Jalan Meriam)的住家,逮捕女童的母亲与其男友。

女童母亲(36岁)非大马人,与大马籍的丈夫分居后,便与新欢即38岁男子同居,男友是本地人。

两名女童已被送往麻坡医院验伤,亲生父亲在医院照顾两名孩子。

父亲是在替两名女儿洗澡时,发现身上有明显的瘀伤,才揭发此虐打事件。

医护人员检查后,相信是被拐杖杖打所致。

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(1)(a)条文(父母或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,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)调查此案件。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,或监禁最高不超过10年,或两者兼施。

警方向麻坡推事庭申请,并获批准延扣2名嫌犯至10月6日,以协助调查此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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