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山19日讯)斋戒月期间,穆斯林大叔疑不满华裔青年便利店吃东西,动手掌掴对方一事,今天在新山推事庭面控出现大反转,列为“释放不等于无罪”(DNAA),政治人物认为,当下解释此裁决的原因非常重要。
无论如何,总检察署(AGC)于下午约2时,发出正式通告,指案件于今午再次提控。
文告指出,今日在新山推事庭提控被告时,发现控状存在技术问题,並非撤销案件。
事后有关技术问题已经解决,被告将于今日下午重新被提控,且强调司法程序仍在进行,以确保各方依法获得公正。
公正党潘伟斯
公正党地不佬国会议员潘伟斯指出,这事件引起公众关注,因此针对今日裁判,解释检方的要求非常重要。
“DNAA的原因是什么?什么时候会再次被控?这种事态发展并没有给人信心。”
他接受Free Malaysia Today访问时,如此指出。
他说,主控官必须解释DNAA的原因,他希望总检察署(AGC)能够让民众放心,很快会有新的提控。
行动党黄勃扬
至于,民主行动党士乃州议员黄勃扬认为,华裔青年进食被穆斯林掌掴事件,今日在新山推事庭开审,总检察署下达指示DNAA “获释不代表无罪或无事省释”的转折令人震惊。
“我们从新闻得知,检控方将在重新整理调查报告,再重新提控被告。可是问题是,何时将重新提控?负责的副检察司也必须给予明确解释。”
他说,由于这起案件获得很大关注,当网民看到“DNAA”的转折就开始议论纷纷,也有种种阴谋论、种族言论四起,因此总检察署有必要及时释疑。
“我们了解DNAA并不代表被告无罪释放,而是让控方有充裕时间重新整理调查报告,但是人民有权知道今早为何会出现这样的转折。”
“掌掴事件触动种族宗教敏感神经,希望审讯能够公平和透明的进行,并且早日还受害者一个公道。”
马青邢智立
另外,马青柔佛州分团团长邢智立律师质疑,案件列为DNAA,或让犯罪者暂时逃过法律制裁,此做法极不合理,也让民众对我国司法公正存疑。
他说,据司法程序,如果法庭不满意被告人的“认罪”,法庭可择日进行案件审理。
“问题是此案件证据确凿,嫌犯公然掌掴华裔青年,不管受害者脸部肿伤与否,已明确违反刑事法典第323条文(蓄意伤人),本应接受公正审判。”
对于总检察署突然指示案被迫执行DNAA,邢智立说:“为何不让案件正常审理,而要交由总检察署“重新调查”?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,让特定人士逃避法律制裁?”
他说,这将让民众疑惑 DNAA是否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工具?”
邢智立认为,DNAA的存在原是为防止冤案,但近年来,可看到它被滥用于让某些案件拖延,最终不了了之。
他指出,近年多起案件显示,普通民众因轻罪迅速被判刑,某些涉及特定群体的案件却屡屡被撤诉、展延,甚至最终消失在司法程序中。
“这种司法操作不仅破坏社会对法律的信任,更让受害者得不到公平对待,让人质疑我国司法是否存在双重标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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